――――在生活上,丽丝与我建立了这样的默契,但到了狩猎的时刻,她的共鸣属于奥尔菲斯:于是某种意义上,她真的像是我与奥尔菲斯的女儿,三人之间也的确产生了一家人的错觉,就像是对外人表演的那样。
她这一说,我才想起自己从来都是在接受奥尔菲斯的设定罢了,我的心态转变,也只是他同化丽丝造成的,说到底一切都像是他写就的剧本。
我也起了兴趣:“往东边去,你们会发现俄国人在漫长严冬中写‘我会死’,还有一个比中国更靠东的日本国(这时候日本还未开放),那里的人觉得‘我想死’。”
“你看。”奥尔菲斯笑,“死亡是人类永恒的主旋律,我们为何不能对死亡微笑?”
“哪来的?丽丝跟你说了什么吗?”
“可是……”她蜂蜜的大睛看向我的牵着她的手,“夫人们不都会上婚戒吗?”
识丁,于是他不涉。
“你是英国人?”我问,他从来没提过遇见我之前的事。
我认为改变是丽丝带来的:孩的存在让虚假的家庭有了真实的幻觉。
“好。”
他会用饶有兴致的态度与我交,往日挖苦的刻薄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回以一如既往的漫不经心:“我碰巧听到了,正好又刚杀了个有钱的女人。”
每当这时,奥尔菲斯就像是换了个人一样:舞台上的剧目多半自大师之手,与死是其常见的主题,当他幽深的双为人类文化的髓而目不转睛时,那个对死亡微笑的血鬼仿佛不存在,坐在我与丽丝旁的似乎只是个纯粹的执笔者。
“……”我别过脸去:“可是奥尔菲斯,中国文学是‘活着’。”
这种想法要我怔神片刻,才想了个解释:“婚戒只是西方传统,我来自东方啊。”
“人类的固有一死成了艺术源泉,区别在于为什么而死。当我还在敦的时候,我便已经深谙英国文学中‘为荣耀而死’的底蕴。”
诚然,她使我到久违的快乐:我她,她也我,每天我们听着彼此的心声醒来,她会先亲吻我,这是奥尔菲斯得不到的待遇,使我产生洋洋自得的成就,然后我会为她梳,起先只能简单束发,但我逐渐能巧妙地为她编织各种发型,接来还帮她将丝带系好。不去游玩或者看戏的话,我们三个通常不一起行动,一般我去一会儿就回来,而丽丝会在天亮前和奥尔菲斯一起归家,并给我睡前的亲吻。
我为她的问题觉到莫名其妙:“难不是吗?你是我们的女儿,我们还能是什么关系?”
我们开始一起去剧院看戏,坐在家庭包厢里面,并且经过熟悉时装的丽丝的请求,奥尔菲斯将白西服换成了的黑礼服,而我也穿上了束腰和大泡泡袖,把自己的异域面孔藏在宽檐帽的阴影。
谁知某一天,丽丝忽然问我:“妈妈,你真的是奥菲的妻吗?”
“而这里,这个地方的书中,很多‘为自由而死’。”生长在国的丽丝接了话,“国就是为自由而建。”
“曾经是。”奥尔菲斯把话题一揭而过,“法国文学则信奉‘为而死’,书中的痴男怨女始于也终于。”
我错愕地看着被套上手指的钻戒,即使是血鬼也会觉得金属质很冰凉。
……至少比现在远,虽然目前也不太近就是了。
丽丝表示她明白了,但是第二天,奥尔菲斯私找到我:
还有一个改变就是活去的意义:过去我总是祈求熟悉的未来早日降临,这样我可以跨越两百多年的岁月,再次见到自己思念的故人……这种打算几乎成了神支――――有了丽丝后,我觉活在当也不是那么糟糕了。
使我到快乐的是,丽丝可以一连几个小时地沉醉于书中的容,静静地听我给她讲解基础。她是那样的安静,静得使人心动,当她自己用纤巧的小手翻动纸页时,我就会在灯光凝视着她,觉到了母亲的欣。
虽然与他的看法互不认同,但共同的话题还是让我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这以前,我与奥尔菲斯的生活虽然是静悄悄的(排除他的挖苦与我的固执),但心汹涌着反抗带来的激:那阵哪怕睡在一个棺材里,彼此的距离也异常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