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了一个词,“猎奇”————刻意搜求奇异的事,满足己方各种各样的望……他是个作家,作家需要灵,灵需要创新,创新需要刺激,我就是那个刺激。
“那……请问奥尔菲斯先生,我,我能为你些什么呢?”
听完他讲述的这一切,我为了不再度沦为中餐,而打起神回应他:
“我是……唔。”
于是他将我带回了自己的居所,继续从血里汲取思维、和记忆,那种烈的时空在血鬼的咽里震,奥尔菲斯决定和我谈一谈。
“这是给我的选择吗?”我嚅嗫着,“关于把我同化的事,你是在和我商量,还是在通知我?”
本来我也是如此:起先,他把小巷里疾行、劳动者打扮的我当作了原住民,轻松晕后,却从血里面尝了前所未有的东西,这让锐的血鬼作家松开獠牙,端详起昏迷的女孩。
血鬼森白的獠牙在血的嘴唇后面若隐若现,说要将我变为他那样的血鬼,宛如一位法官对犯人说了判决。
作为血鬼漫长生命中的消遣刺激。
我哆哆嗦嗦地张了嘴:“我,我叫……”
他接着讲述。平日的被奥尔菲斯当作汲取灵的游戏,他总用他那使人无法抗拒的睛,让不幸的猎卸防备,与之款款而谈、嬉游或者调,然后在对方没有察觉到的时候手,晕转向的猎最终死在了无能为力惊恐万状中。
奥尔菲斯闻言笑了声,似乎这才真正的喜悦,而之前的微笑只是幻像。
我说不话,只能看着他似乎有麻醉作用的睛:他是从血读取了我的记忆吗?
“准确地说,并非读取记忆,只是当我喝第一你的血,蕴其中的异乡客之太过烈,显然你无时无刻不在定地想着这件事,这让我很难不产生兴趣。”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清晰地细致微地观察了日,窗外的树叶在曙光的映照片片闪烁。阳光照在脸上和手上的觉很温,贴近了那片被照亮的肤,能闻到生命的芬芳。
前的烛光晃动一,奥尔菲斯放烛灯,那只手在了我的,轻得像一片羽,却让我无法动弹。他继续微笑着:
“什么祈祷?”
“你觉得活不去。你在这个时代、这个国度太难生存,你渴望回到家人边,但他们不在这个世界,对你而言,唯有死去才能离开这个世界。但如果我给你另一段人生呢?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它将是永恒的,这能够满足你的愿望。”
说完这句话他就沉默来,幽暗的睛盯着我,惊恐的我好一会儿才想明白,他这是在等我对等的回答。
我躺在床上,想着奥尔菲斯说的那些话。
————此乃给漂亮的红男绿女或者孩们的待遇。如果是黑、或者在底层挣扎的移民呢,奥尔菲斯自然不存在玩乐的兴致,能快就快地取走他们的生命。
得到了我的名字,名唤奥尔菲斯的血鬼又说,他是名作家。
他把蜡烛留给我,消失在了黑暗中。而疲倦和虚弱使我不得不开始睡觉。
我仓促地趋利避害:“请让我与太阳最后一次别!”
有趣的存在,且前所未有,无与比。
他突然伸手用指尖住我的嘴唇,替我明了我的份:“来自未来的异国人,距今两百多年以后。”
我睡得很沉,以至于毫无思索与梦,直到清晨的阳光爬上窗并洒在了脸上,我才醒来。
奥尔菲斯松开手,仿佛有读心术一样称是:
“正有此意。”奥尔菲斯欣然松了手,“期待夜幕降临,我的东方缪斯。”
他笑:“聪明,你能选的只有三个,一是现在我们就开始,二是明晚,我先给你一个与阳光告别的机会,三是我这就送你去见上帝————中国人信不信上帝?”
思及此,我为自己的了然于
仔细一看他才明白,我并非原住民、也不是白人,凭着见多识广奥尔菲斯辨认我是罕见的东方人,并且肤和手指都柔细腻,虽然穿着劳动者的服装,但绝对没有过活。
他脸上漾开笑容:“什么都不用,让我回应你的祈祷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