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走了他的健康,而他偷走了我的时间,作为代价,我们几乎又是同一时间无可避免的从天真的孩童变成经常为所伤而偏痛的大人。理想与现实的落差,让我们不再相信任何东西,转而投向诗歌电影烟草酒这样一时间能抚人心的事,我问,是否我的嬉士时代即将降临,这不公平,我已经东方,又能去何找文化上与心灵上的藉?
“睡醒了,去看电影吗?”刘梦得合上了从我的床随便来的一本英文小说,“今天放魂断蓝桥。”“不想去。”我嘴里发酸,鼻也堵了。
“去吧,你不是喜费雯丽吗?”他说话语气轻柔,似乎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记得的是他。我依旧摇,因为我并不知,这次邀请是他对我重新开始新的二人关系的宣告,还是他十几岁在南方乡的小溪中最后的呢喃。
【枯柳】
草场上太阳每日照常升起,神揩掉天地画布上青黑的颜料,向上撒一层金粉。牧草有规律地凑在一起摆动着,应和风的律吕。这是鹰的视角。它盘旋在空,两翅平展,时而悬停,时而俯冲,将猎一次次摔打在地面,一边呼一边在撞击升腾的黄沙之上盘旋。
我沐浴在金粉中,在草原上策奔腾。天大乱,草原上狼烟四起,但这里足够辽阔,总有和平的天地。是父亲留给我的,雪白的鬃惹人喜。天有,却走以粪,天无,戎生于郊。如今天无,我却有耕耘甚至于玩耍的儿,一概自父亲的庇佑――他上了战场,将雪白的战给我。临走前他烧了房屋,在白耳边说“带她去没人的地方”,随后白驮上我扬尘而去。
天上又飞来一只鹰,飞得比刚才那只更加轻盈,也更健壮。它们两个打了个照面,二者都并非友善。眨间两只鹰撞在一起,快如离弦的箭,立刻对爪对爪,悬在空中互相撕扯对方的发与血肉。我想,后来者应该是只年轻的,还没有学会捕猎就已经想要挑战长者的威严。很显然,在这场争斗中年轻的鹰占了风,有要跌落之势。我摇叹他不知知足,笑他贪婪,谁知他最后奋力一扯,决定与长者同归于尽。砰的一声,两只鹰砸在地上,和刚才那只可怜的猎一样扬起一阵黄沙。“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我绕了两圈,才敢过去拾起两鹰尸。
“好,好,晚上回去有肉吃了。”我兴奋地抚摸白的鬃,得意于这白来的便宜。白也兴奋,甩动脑袋,呼重,回应我的绪。我回到轻便的帐篷里,将两只鹰放血,砍掉双脚,将肉分块,扔火堆。等待肉香散发来的空挡,我用一绳将两只鹰爪穿起来,挂在脖上,又了一个一模一样的,起挂在白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