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镇宇不兴了:“难得今天你班得早,我们一起去散散步,总可以吧?”
怎麽还不回来……岚廷旭嘴里时不时叹息著。像哄孩样哄了它好几天,它的主人才终於现。
虽然合同尘埃落定,但以後难免还会打交,岚廷旭不好明地得罪他,也就答应了。
当然,他并不是势力小人,只是在那人过分的态度中察觉到一分难以启齿的危险。再说,两人相差整整十七岁,本就不会有任何共同的语言。还有他们悬殊而的份,有什都最好适可而止。走得太近,难免引来闲言碎语。还有一,万一哪天他求他办事,他到底是该还是拒绝?当今社会,不涉及利益,谁会与你肝胆相照,称兄弟?
岚廷旭却不给面:“很抱歉,我还有事。”
其实他并没惹他不兴,而是他觉得,合同既然已经签成,也就没必要再和他那般亲近了。
真够恶心。岚廷旭无言。而莫镇宇有消受不了地狼狈地抱住那颗狂乱的狗,对他笑了笑;“合同我已经签了。”
就因为这件事,那只狗便赖上他了,非要跟著他一起门。想想,今天主要是去镇里办事,也就勉为其难地带上它了。一路上,大家夥昂首,在男人後亦步亦趋,活像皇帝後的太监。而在他训示那些违法的村民时,它也不忘狐假虎威地叫两声。人家看县长带了条模样凶猛的大狗,也都不敢造次了。办完事,它俨然一副功臣的样,从他後绕到了他的边,和他平起平坐地走。而路过一家小卖的时候,它死活不肯挪动了,垂涎三尺地看著几个小孩嘴里著的刚买的糖果。岚廷旭实在没办法,只好买了个棒棒糖,狠狠它嘴里给它解馋,这才解决了问题。
然而岚廷旭看上去并不兴。见状,莫镇宇也没了笑容,他可是为了他加快了谈判的程,否则照龙华的风格,起码还要拖上几个月才算数。
而他谨守原则,总是婉言相拒。
作家的话:
岚廷旭阴著脸,把门拉开,狗脑袋见针地钻了来,看见是主人,急忙扑上去,对那张脸一阵狂。
只要岚廷旭在边,对他来说,就是垂垂危矣的夕阳也是无限好的。
“那就好。”岚廷旭敷衍似地说了句,就要把门关上,却被那人一把撑住:“你不请我去坐坐吗?”他不停蹄地赶来,一路风尘仆仆,至少也要请他喝一杯茶吧。
☆、14
但是那人还是三天两来找他,一也不怕吃闭门羹。
“天熙熙,皆为名驱,天攘攘,皆为利往,如果有人能像我们一样,能在夕阳散散步聊聊天,就会到生活可以更好,幸福其
边走边和他说话,莫镇宇到一种莫名的舒畅。
而男人听见这句就像听见什麽污言秽语似的,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莫镇宇一脸郁闷,在外面站了半天才走。
。它咬著提手,模样焦急,在门打开後狂摇尾巴,一脸乐和得意。
“岚县长,不好意思,我来迟了两天,对了,小还乖吧?”
我打算把鹦鹉结写文里~~~~~~~~~~~~~~~~~~~~
莫镇宇一脸委屈:“我哪里惹你不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