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开始经常让他去买东西。
为了避免给他的新同学带来不便,Jimmy持不开说话,结果却意外地赢来很多同。
司,一个津归来的中年女人调。
“有一天路过,我发现那其实是个听说受损交中心。”Jimmy後来这样对Anton说。
Jimmy自己上的确没有钱。只有兜里那几张卡,但是他不想月底账单从银行寄到Thomas那儿时,消费记录上现丹佛的地名,毕竟,他告诉家里人,他在学校里,周围是他外祖父的人。
而他自己,却被Jack命令每天像个主妇似的呆在房里,去超市买东西,照看公寓的花,或是带著两只粉红的大手套在厨房里煮东西,研究法式烹调,或者——时装制作。
“那个,我没有钱。”Jimmy当著所有的人面,大模大样地伸手跟Jack要钱,然後撒一般冲了屋。
再加上第三件事——那公寓过去显然住的是母女四人,红的厨房,调鲜豔;粉的衣柜,里面依然堆放著许多衣料长裙,所有的颜,都让Jimmy越来越晕。
这两件事几乎让Jimmy发疯。
而Jack则像叮嘱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儿似的,反复叮嘱他,“任何时候,关好门,尽可能少去买东西。”连邮递员来,也让他小心盘问。
直到一个月後,Jack那女上司回了英国公司,Jimmy的局面终於放松了一些,他终於能门了!
幸好,Jimmy真得准备了一对耳,让自己听不见上课间隙周围偶尔的议论。
就在那附近,几条街之外,一个工厂的边上,有个两层的房。
Jack也不忙了,於是不上课的时候,Jimmy跟著Jack一起,在後院里学习修补那栋房,修补汽车,修补院——看来,修补东西跟园艺一样,似乎是Jack工作以外仅有的好——而那,碰巧全是Jimmy不太会的事。
那房在山麓林场深,四周孤零零地没有人迹,有
Jimmy再也受不了这个日了。
其他时候,偶尔,Jimmy发现,Jack那一夥人会到远郊山上,森林深的一幢宅院里开会。
他的那夥人里,Al最先现在那小镇上。Jimmy在超市碰到他,惊讶地发现他换了个名字,叫莱昂斯。
於是他给自己找了个借,一扎去,上午学唇读,午学手语,每天著一红的棒球帽骑著一辆自行车去上课。
“我就是在那儿学的……唇读和手语。”Jimmy告诉Anton。
理由是,Jack是个法国菜和服装好者,他要求Jimmy必须每天把研究成果汇报给他,把这一课给他补上,好让他第二天有话题再跟那女上司说。并且有可能地话,让Jimmy设计个样来。
Jimmy一开始以为是个学校,因为经常有孩从那里,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