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日本人的汽车如约而至,提早一小时,是来接余夜昇的。
夜莺的目光从余夜昇双肩过,一望镜里:“昇爷,你瞧,你一黑,我一白,我们可般?”他说般,里存着缠绵,这些天夜莺无事总这样看余夜昇,便是不说话,也满屋。
滴落蓝衫上。
他推开老六,朝夜莺伸手,都不会走路了,夜莺傻愣愣的,脚踩棉花,秉着一本能蹒跚到余夜昇边。他用双手把住余夜昇,摁在血上,可黏糊糊的,怎么止都止不住,余夜昇揪他颤栗的手,往指里一扣,把人拽到后,用半边膀护着,“就凭他是我的人!”
他有自知之明,突兀垂,断了如丝波:“我一介男儿,能在昇爷跟前伺候一场就是福分了,不敢奢望。”
不想被余夜昇看来,夜莺背躲到小桌边,从竹筐里找一把剪,来剪他衣领上的线。
结巴又悔又恼,站在原地跺脚,恶鬼讨命那么瞪夜莺:“阿哥啊!你是被这个小贱人灌了什么迷汤了呀!”
这种卑微的认命,无声向他托付一片赤忱,是芳心暗许,便要在得失磋磨中战战兢兢,怕他不要,又怕他收了扔弃,几乎虔诚,几乎小心翼翼。
他也换了一新衣,白的,鲜得好像是沾了汁的仙,余夜昇笑他:“你又不客,怎么也打扮起来。”
“阿……阿哥……”结巴刀,哗啦,山洪一样,夜莺的前一片血光。
冰冷的剪刀贴着余夜昇的咽开阖:“你就不怕我真是段岚峯的亲弟来索命?”
“他要是女,随了我,也该有个名分,你一日喊我大哥,里就得容他!”余夜昇于堂屋中环顾,汗湿了他的黑发,连睫上也缀了光,奈是无都有了,“更何况,段岚峯要是他的哥,还能让他在馆里讨生活?!人都死了,还能灵魂窍,去给他通风报信?”
夜莺攥着的手冰冷,那是余夜昇失血后的反应,可手指又紧牵,有劲的,一缠着一,像长在一起,分不开,恍惚着,他仿佛听见余夜昇,不许别人用那种轻贱称呼讲他。
“阿哥!”老六冲上来,摁住余夜昇鲜血淋漓的手掌心,“你这是什么!为了他!你值得吗?!”
但夜莺不能,即便他和他才有同床共枕,颠鸾倒凤的快活,那也只是一笔风。
夜莺仔细包扎好余夜昇的伤,为他更衣。还是一黑的长衫,外罩对襟暗花的大绸褂,发用司丹康打理到脑后,清的额,鞋换了鞋,衣服挑的黑,夜莺对镜站在余夜昇后,将他衣服上的每一皱褶都掸平、拉直。
“值!”黄豆大的汗珠满,余夜昇脸苍白,可神还是那副领人的样。
余夜昇用伤手把那把剪抛回筐里,摸
仔细一推敲,确实说不通。
余夜昇在夜莺搀扶,拾起地上沾血的小刀,往桌上猛得一立:“这件事到底为此。以后,我不想听到你们任何人刁难他!”眶酸胀,夜莺忍泪,哆嗦两唇,极小声的,用只有余夜昇能听见的型,喊了他,“哥……”
掌心结了痂,偶尔还疼,但余的都是,他与他多的在一面镜中相会:“怎么,还想同我夫妻?”可惜是不能如愿的,余夜昇在外替大先生养了几房“姨太”,她们也没有婚书,却可以堂而皇之地与他人前夫妻,喊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