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瑞斯梅尔斯靠在一棵树边,修长的手指看似无意的缠绕着垂在前的一缕长发,海蓝的睛不经意的扫向被宋默搭着肩膀的艾尔特,嘴角勾了勾。艾尔特顿时僵了,仿佛那白皙如玉的手指缠绕的不是发,而是自己的脖。
看着一步步走来的瑞斯,艾尔特僵的开说:“领主大人,就算我曾经犯错,您说过,只
宋默不解的歪歪脑袋,到底放开了艾尔特的手,没等骑士大人松气,肩膀就被搭上了,“艾尔特,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发现了,你和格里兰,绝对有着解不开的缘分啊。”
样漂亮,酥脆,携带方便,既可以饱腹,又能当零。和白糖不同,成块的玉米糖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都是一笔不错的生意。
宋默越想越觉得是这个理,心激动之,拨开一个玉米,又啃了起来。
有了土豆玉米,再加上小麦,格里兰人的主绝对不用发愁了,今后除非现什么大的变故,否则,大家自给自足吃饱肚,不成问题。
宋默话一,艾尔特的脸已经不是惨白可以形容了。
在金骑士艾尔特挥汗如雨,气如的鼎力相助之,格里兰的玉米大获丰收。清完收获的玉米之后,宋默走到坐在地上的艾尔特面前,一把抓住了骑士大人的手,满脸笑容,中充满了激之,“骑士大人,你是全格里兰最可的人!”
之前只忙着发展武力,武装自己,回想想,最重要的,还是先让大家的生活平提到一个档次,吃饱了,穿好了,素质上去了,再加上严格的训练,先的武,杂牌军终将成为历史,军不再是梦想!等到那一天,谁还敢随便打他领地的主意?
艾尔特抬起,不慎朝宋默的后看了一,累得通红的脸瞬间变得雪白,拼命想从宋默的两只爪里把自己的手回来,犹如被恶少调戏的花姑娘一般惊慌,“领主大人,您放开我!”
艾尔特虎躯一震,开始挥剑大杀四方,宋默当即组织领民去捡收玉米。比手腕的玉米,拨开绿的叶,就是金黄饱满的玉米粒,忍不住咬一,哪怕是生的,也没有任何涩的味,只有满嘴甘甜。
如今有了玉米杆,不需要领民起早贪黑去砍柴了,既省力,又环保!
宋默啃完了玉米,一抹嘴,站到了,开始指挥领民将玉米堆到一,玉米杆堆到另一。这也是好东西,晒了可以替代柴火使用。现在还是初,早晚依旧冷得很,新建的地城耗去了宋默不少的金币,没有太多的钱和矮人买石,只能在地城通风的地方,垒起了一火墙,烧柴来保持整座城市的温。
场,距离玉米田边五米站定,上金的斗气升腾,长剑,大吼一声,一凌厉的剑气刷的劈向了玉米田!刚刚还威风八面的玉米,顿时纷纷倒地,萎靡不振。正如宋默所料,只要砍了玉米杆,上面的玉面棒,瞬间没了一杀伤力。
吃饱之后,就要吃得好了,宋默搓搓手指,是不是该开展一畜牧业了?肉禽,一个也不能少啊。
宋默坐在田边,捧着一棒玉米笑得睛都眯了起来。好东西啊,绝对的好东西!丰收的玉米,让他脑里又想起了一种可以赚钱的,玉米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