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真打。”邓凯文自相矛盾的说,很明显他不愿再讨论这个问题了:“总之就是这样,我一次又一次逃跑,一次又一次被抓回去,直到最后一次被雷古勒斯?切尔奇从G.A捞来。当时我就自己把纹给烧掉了,当着埃普罗的面烧的。”他笑了起来,说:“埃普罗虽然冷血,但是拿打火机烧人的事还真没过。”
“他因为这个动手打你?!”
米切尔深了一气,不动声的藏起自己因为过度兴奋而微微颤抖的双手。
“人算不如天算吧。”邓凯文糊的。
米切尔一惊:“警察?”
米切尔心惊胆战:“怎么失手的?”
“……持续了多久?”米切尔小心翼翼的问。
“……那后来呢?”
“嗯。”虽然很艰难,但是邓凯文仍然坦诚了了:“一个卧底FBI,准备暗杀埃普罗的。”
“一开始是保护自己,后来慢慢就成了杀手,他叫我什么我就什么。我当年的神状态很差,现在回忆起来,很多事都记不清了,就像行尸走肉那样麻木的生活着。”邓凯文想了想,换了个方式来形容:“――或者说杀人机那样。”
“那――那你后来还杀过人吗?”
那一刻米切尔竟然有些激动。
来羞辱方式就慢慢升级了,不仅仅是没衣服穿那样简单。”
邓凯文迟疑了很久,最终。
邓凯文顿了顿,他这时说话已经有语序不清,可能是回忆太痛苦的缘故。
“谢谢你的酒,我觉好多了。”
米切尔还想问什么,但是邓凯文放了酒杯。
那段往事肯定是很惊心动魄的,策划了多长时间,怎么抓住的机会,中途经历了多少危险,又是如何功败垂成――然而邓凯文一句都没有提,他只平淡的:“可惜最后一步失手了。”
“一年多吧,直到某天埃普罗叫我杀了个警察……”
“杀了那个警察以后,我好像突然从噩梦里醒来,陷了对现实的巨大恐慌和绝望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态了,为了得到每次短短几天正常人那样的生活,为了中止埃普罗不断施加的屈辱,我什么都敢,什么都愿意去。事实上,杨氏心理变异法则在我上得到了典型效果。这套法则就是要把人培养成表面看上去很正常,实际却疯狂冷血的犯罪天才。而我几乎就到了。”
他不知自己是因为发现了邓凯文也犯过罪,发现那个仿佛神祗一样骁勇善战、向往光明的邓凯文也有过罪恶,从而产生了一种将人拉神坛的变态满足;还是因为邓凯文信任他,毫不掩饰的说这段往事,让他觉得自己被信任着、甚至是被喜着。
“杀过。很多。”
“后来就被抓回去了,被了两。”
“为了保护自己?还是为了……”
“从那时开始,我策划了第一次逃跑。我趁埃普罗去墨西哥的时候,杀了G.A的保镖和警卫,劫持一个董事局元老为人质,一气跑了海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