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的心,也是他必须回来的原因。
“哥……”简洁又忍不住叫了一声,紧紧地搂着他的胳膊,一双睛不错地看着他。
可是现在,面前这个男人,熟悉的眉,却已不见任何一温尔雅,整个人冷冰冰的,就像那山巅之雪一样,一派的冷犯儿,凝视人的样,总给人一种在看鱼唇的凡人的错觉,让人很想糊他一脸。
和他打招呼。
简洁一听,上起来,“对的,要去看妈妈,她知你回来了,一定会非常兴,很快会好的。”说着,红着睛厨房,将保姆阿姨炖好的汤用保温瓶装上。
简母这一年来一直在医院里治疗,很多医生护士都知简母这病除了天生弱外,还因为儿的失踪刺激之,让她的一天一天虚弱去。如今知人家失踪的儿回来了,自然都为他们兴。
简洁却觉得她快要认不面前的男人了,如果不是熟悉的样貌,她几乎觉得这本不是她那个温和雅的兄长,而是披着她大哥的陌生人。
简陆迟疑了,想一个笑容,却发现异界十几年的习惯,使他的气质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连笑容也失去了曾经的味。他摸摸妹妹的脑袋,说:“小洁,我们去医院看看妈妈。”
到了市里最好的医院,简洁急不可耐地拖着兄长去住院,路上遇到很多医生护士,他们都和简洁很熟悉,一边打招呼一边问她边的人是谁,简洁很兴地说:“他是我哥,我哥回来啦。”
他可以想象,他突然失踪后,对家人的打击,会让柔弱的母亲崩溃,所以他要回来。如果不破除这个心,他终只能止步在圣级,不可能成神。原本他以为,只要在异界寿终正寝然后回到现
来到病房前,简陆突然有些紧张。
在异界整整过了十八年,其实这里不过才过了十八个月。简陆其实已经不认得当初的邻居了,见妹妹仍没有停的意思,朝他们颔首致意,揽着依然在哭个不停的妹妹了家门,将门关上。邻居们虽然觉得他的态度好像比以往冷淡了不少,但都以为是因为刚回来见到家人之故,也没有多想。
可能是因为他们妈妈不好的原因,她哥从小就是个懂事贴的孩,细心稳重,极会照顾人,俨然就是个标准的新世纪好男人。认识他的人给他的评价都非常,温尔雅,风度翩翩,彬彬有礼,对谁都温柔贴,一位典型的绅士,不知让多少女人倾心慕。
从很小开始,他就知母亲的不好,父亲要忙着生意,时常不在家,每次离开时,都会叮嘱他,让他好好照顾母亲和妹妹,为了照顾家里的两个女人,他一直是细心而稳重的,将她们当成自己的责任,直到长大了,也没能改变这个习惯。
他们都是他的责任。
经过车库时,简陆想要开车去的,突然记起自己有十几年没开车了,甚至已经有些陌生,为了不造成交通事故,便决定打车去医院。而简洁今年大三,虽然已经拿了车证,但是她开车就像开火箭炮一样,横冲直撞,简直像拿生命在开车,简爸爸不敢让她自己开车,打算等她毕业后,多练练再给她开。
简陆接过保温瓶,拉着妹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