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剑明沉默了良久,这才,低声:“你这样想也好。我们在一起才几天,和平分手,对彼此都有好。”顿了顿,又淡淡地,“你不是天生的同恋,还是找个女朋友比较合适。”
抬起来,冷淡地说:“归剑明,你觉得,我会对你认真吗?”
那只可的小乌,背上厚厚的壳,每一条纹路都刻得那么致,可惜,永远都没有人把它挂在脖上了。
有个白痴大老远提着
程乐忍住中的酸涩,在袋里的手轻轻摸了摸包装致的礼盒。
程乐深气,冷静地:“我是他弟弟没错。所以?”
其实早就认真了,只不过那些愚蠢的认真,在他的里,只是无聊人士玩的把戏吧。他以为自己接近他是闲着无聊好玩吗?却不知,自己早就喜上他,才想方设法靠近他的。
――“别再见了。”
自己心准备的糕,歌会上唱的歌,还有,通宵好几日帮他的宣传视频,在他心不好的时候发的短信,抱着他亲密的吻,等等。
――不会?
“找个女朋友,是吗?”程乐慢慢站了起来。盯着归剑明的睛,微笑着说,“虽然很想揍你一拳,可是,我真怕,脏了我的手。”
屋外的那个男生正在沙发上坐立不安,程乐看了他一,没理会他疑惑的目光,径自走门,再大力的把门关上。
果然在他里,那些表达心意的方式,都是愚蠢的作秀。
全都是在演戏?
“我不想玩火玩到朋友弟弟上,所以,趁你还没陷去,我们还是早分手吧。不然,我跟你哥也没法交代。”
白痴一样买了个项链,两百块钱,现在自其力辛苦程序赚学费,钱也来得很不容易呢,为了给他买个稍微致一的礼,多贵的价钱都不眨一,从小到大买过的最贵的礼,现在却埋在袋里,送都送不去了。
扔最后四个字,程乐转摔上了门。
此时是夜晚,着很冷的风。
如今自己一个人走在这黑暗的楼里,窗外也没有阳光,只剩漫天繁星来告诉他此刻的时间。
程乐弯了弯唇角,脸上的笑容依旧灿烂,心底却被他无的话划了一刀又一刀的伤。
程乐笑了笑:“没错,我当然不会对你认真。你还真了解我。其实我接近你也只是一时好奇罢了,我只是想试试跟男人恋的觉,跟你在一起这几天,不过是一次新鲜的尝试。”
程乐突然想起,不久之前的那个午,窗外的阳光其实很温明亮,可这里能透来的光线却微弱得可怜。于是,归剑明就走在前面,贴地牵着他的手,每到最后一个台阶的时候,他都会一手心来提醒,自己接到暗示,就会放慢脚步,免得踩空了。
也不知,在这楼里,他牵过多少人的手。
那一刻真的觉得,两人的心贴得很近,连心和呼的频率都渐渐在了一起。
――你怎么知我没认真?没陷去?
系吗?
自己买的糕上还傻瓜一样刻了一行lovingyou,被他看笑话了。
现在想来,却是那么的讽刺。
“不会。”很果断的答复,甚至没有半秒犹豫。
楼里很黑,一个人的脚步声显得格外空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