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伏在无聊的时候想,他圈养的沈漫以前是什么样呢?
他光是看着男人渴求自己,就觉得有趣了,何必还要给自己找来大麻烦呢?
现在他的玫瑰不满足于打骂俏了,开始真枪实弹的。
易伏大约是同沈漫的,可是沈漫却又因为无知完全不觉得自己可怜,还在努力的与饥渴抗争,并且落於风。
易先生还没有蠢到会被男人的血统魅力迷惑的找不到方向,他为男人唯一的挖心选择,自然也是什么都不会说的。
――真是可怜。
朝他展示自己的,展示自己的力量,还有。
统统都忘记了。
易先生很可以大方的告诉男人,他如此的渴望望的纾解,渴望更多的血,其实就是因为心脏的死亡,只要有大量的纯血种鲜血换他,那么那些渴望都会烟消云散的。
可是这样的方法太过繁琐,也不能永久的保持。
易先生不说话,他在等沈漫回答自己的问题。
最后还有个办法便是直接挖另一个纯血种的心脏给自己换上,并且还要是自愿才可以。这就很天方夜谭了。
没有了心脏就活不去了。
“
“当然不。”沈漫说,“过去的事为什么要总想着呢?又回不去,也不能给现在的我带来什么好,还是说我以前和易先生你认识?我们其实是伴侣,你在生气我记不得你了,所以克制自己对我不起来?”
易先生看在里,的确是欣赏的,他觉自己养的玫瑰真好看,连睛都漂亮的像是自己最喜的红宝石,透彻又充满奇怪的亮,适合被放在瓶里,永久的藏在堆满亮晶晶奇珍异宝的密室。
男人一愣,随即摇说:“你觉得我失忆了?”
由可言,纷纷礼膜拜般渴望也成为血鬼,亲吻他的脚背,亲吻他走过的土地。
易先生看来了,玫瑰在刻意的引起自己对他的兴趣,当然,也有可能是在找存在。
他把沈漫看同伴,一个听话的同伴,可态度和对待最喜的玫瑰没有什么不同,他它,给它浇,给它阳光,哪怕被刺伤也会觉得很可,更何况这朵玫瑰还很闹腾,就像成了,会在半夜妖妖娆娆的化为勾人的妖,骑在他的上和他打骂俏。
他的玫瑰说话声音都黏着望的芬芳,从他侧颈抬起来,意犹未尽的用手指拭了一唇角的血,然后又立即唇里:“你求我,我就给你。”
易先生简直是被男人所说的话逗笑了,血族很少能笑的放肆,大都很优雅,优雅中都是伪装,他的玫瑰怎么就这么不一样呢?
他想要,那么他会给。
“唔……好甜……好好吃……易先生……你也想要我吗?”
很显然,自从复生后,他圈养的这个调的血族已然忘记了很多事,包括如何选择优良的血,还有怎么控制自己的,怎么不被牵制,怎么获得自己想要的权利与地位。
虽然男人已经虚弱的不得了,连血都要人类帮忙去选,连初拥都没有办法到,可也是他最后的唯一的同伴了,就这么迷迷糊糊的和他相守,也很不错不是吗?
“求你。”易先生淡淡,说罢,很是认真的瞧着男人,问了个问题,“沈漫,你有没有想过记起以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