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狗哥似乎也是想表达一自己的祝贺,在某一天早晨,叼回家来两只小狗崽。
他们带着狗哥在院里探险,喜看蓝天白云和小花花,喜把小花花在狗哥耳朵上,喜骑在狗哥脖上驾驾驾。
立的,家里响起孩们喜的嗷嗷声,大厨得意的把土豆泥放在两个小少爷面前,看他们把自己吃的满都是,却开心快乐。
一模一样的姜黄,每只小狗崽的鼻上还有一撮白。
孩们不怎么哭,摔倒了就再站起来,花园里泥巴小草随便玩,玩脏了妈妈也不会骂,只要不伤自己就行。
他要让大家都知他女人有多好多优秀。
团想笑又不敢笑,因为盛爷的表太严肃,好像在谈多少亿的大单。
总之,有好多好多事要忙。
事,要怎么办,办多大排场,请什么人,几桌,什么风格,喜帖印上什么花样,谁来写字,谁证婚人,谁……
找了一天好日,盛爷带着团回到了三千港,三千港的海还是他们记忆中的样,海边的白沙滩上,盛爷说:“我今天是很正式的跟你说,你要不要嫁给我?我们老盛家别的没有,男人是最专一专的。”
盛爷把戒指团的无名指,说:“你等着,爷要给你个完的婚礼。”
盛爷会蹲来拍拍两个儿的脑袋,问:“谁要吃土豆泥?”
团带着书言书俊亲手给小狗狗们窝,把窝就放在书言书俊的房间里,每天哥两好的一起睡,还给狗哥装了一袋肝和肉骨,特地用袋装好,方便它叼着走。
于是大家都知了,狗哥的相好是一只白的漂亮的母狗狗。
团表示很期待。
而团,却觉得,名分什么的都是虚的,你我,你好我,这就够了。
可……我本来就是你们老盛家的人啊,我本来就是你盛赞的女人啊。
狗哥特别得意,老蚌生珠啊这是,看,我的小崽好看吧,可吧,乖吧。
所以,这一策划,时间一晃而过,转,孩们都会走路了。
学会走路的小孩总是坐不住,喜到逛,这时狗哥就成为了盛爷最得力的助手,每天早晨醒来,书言书俊就嗷嗷叫着要去花园,狗哥早已待命,看见小主人来了,呜呜两声,用脑袋亲昵的着兄弟俩圆圆的肚,然后他们的小手手,慢慢跟在后面,如果其中一个摔倒了,狗哥就会上去,用嘴咬着衣领把宝贝们叼起来。
原来狗哥的生活重心都是围绕男主人女主人小主人,可有一段时间,狗哥也比较忙,书言书俊早晨起来了杀向院里,常常会找不到狗哥。
男人与女人的脑回路常常会不一样,盛爷想给委屈了这么多年的团一个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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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回去拉着粑粑的来,嗷嗷叫着,努力表达自己的意思:狗哥呢?
他们从小就知这些。
果然,第二天狗哥就门了,叼着他的礼昂首的门,去给媳妇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