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的哥哥带着十岁的妹妹,在南郡各地浪了两年,最后在靠近前线的一个小镇落了脚。跟别比起来,靠近人类与恶交战战场的地方价相对便宜,对他们这些没有份证件的亡者也相对友好。尽如此,距离安稳生活还很远。
那酒鬼一声不吭地倒了去,血得到都是。雷米尔把妹妹拉起来,抱住她,告诉她一切平安无事。然后他非常迅速地搜空了家里每一分钱,带着妹妹离开了那座城市。离开前他没去确认父亲的生死,无论如何,从那天起,他们就是孤儿了。
雷米尔的父亲开始终日酗酒,开始于悲痛,后来于习惯,渐渐将事故补偿金挥霍一空,只能搬去便宜的混乱街区。他对自己的孩们漠不关心,除了没有酒喝的时候,他会打自己的儿――他至少不打女儿,小姑娘和妈妈很像,这是雷米尔小时候最庆幸的事。
他们可以这样贫穷度日,跟雷米尔见过的很多人一样,天天奔波打零工,疲惫地榨自己的力与健康,勉在温饱线上挣扎一辈。又或者,他聪明的妹妹可以去读书,找一份好工作,住在安全舒适的地方,跟一个不酗酒、不打人、会好好对待她的好人组建幸福的家庭――后者需要很多钱,很多很多钱。要怎么到钱呢?有人问雷米尔他妹妹卖不卖,那个人被他一拳打掉两颗牙。接着又有人问雷米尔要不要替人见不得光的活计,雷米尔说他得考虑一。
桌上放着酒瓶,当然,家里到都是酒瓶。不过桌上那瓶特别大,属于父亲偶尔才能喝一次的不那么廉价的品种,瓶颈不长,瓶是一种又沉又重的厚玻璃,哪怕空了也很有分量。雷米尔走过去,抓住瓶颈,用尽全力砸碎在父亲后脑勺上。
雷米尔很早辍了学,反正他在读书上没什么兴趣和天赋,不如把钱留给妹妹。他收过废品,卖过报纸,最后发现自己的天赋在打架上。他长得很快,能把企图抢他东西的年级生揍得满地找牙,到他十三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不敢再打他了。他在附近打了一名堂,得到了一些帮派的看好,如果事就这么去,他大概会长成那种典型的黑帮混混。
雷米尔的妹妹聪明又善良,这样的人不该有个人渣哥哥。雷米尔的母亲生前说他应该个好人,他不算好人,但他至少能不个烂人。
一年开,雷米尔把妹妹托付给哥们儿,谎报年龄去了征兵。与地狱的战争需要大量士兵,并且提供大量
一切都很好,直到雷米尔的母亲死于事故。
有一天,雷米尔回家,听到他的妹妹在尖叫。他冲房间,看见他醉醺醺的父亲压在十岁的妹妹上,胖的手指往她裙摸。
两个未成年人的浪会带来很多麻烦,迫不得已的时候,雷米尔偷过,抢过,甚至杀人过。他把剪刀人贩的肺,他用盗的枪在盗脑袋上开,他从被打死的匪徒上爬起来,往尸脸上啐血沫,从来不为此到抱歉。可是自卫杀人是一回事,主动去杀无辜者是另一回事。雷米尔想象了一自己对无辜的人开枪,比方说,一个大概十几岁的、什么坏事都没过的、应该有个好生活的小女孩……他没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