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落的刘海轻轻拂过他的额,有谁的气息贴在他的脸侧,轻叹,“因为,他再不喜我,我就要去喜别人了。”
北狗的回答十分坦,让不久前方才知自己失恋的人稍微舒心了一。“不啊,他上个月就搬去了。”
不过跟公主病是不能讲理的。北狗深知这个理,尽他在后来已经学会对暴雨心避而远之,宿命的纠缠还是割舍不断。
“哦。”
夜幕降临,商业街上的人量渐渐多了起来。他懒得去公司车库取车,打算直接打车回家。正打声招呼就告辞,后的人揪住了他的围巾。这家的变态辣果然名不虚传,那人来时侧脸还带着红,冷不禁了风,优雅地捂住嘴轻咳一声,“你去哪里?”
“我不知他会不会来,但我知,他不来,肯定会让你来。”
想了半天,他终于想了一个问题,“如果今天没有人来,你还会等去吗?”
北狗还在想是先主动保持一理上的距离还是顺着哄人,顾念今晚饭的交还是选择了后者。他看着前飘的细雪,鎏金的眸中有一丝恍然,淡声问,“为什么要这么说?”
不过枉费心机也是无用,他想见的人又看不到,反倒是对面的“敌”吃得没心没肺,还欣赏人家因为失恋伤而吃了一晚上的变态辣。这么一想,又不由生几分同。等北狗终于注意到这个距离似乎靠得过近了,那人已经捧着他的脸,一声招呼不打地吻了过来。
雪花落在两人的肩上,帽底被风起的几缕银发,也被人拢在了掌心。
那时候绮罗生还叫九千胜,烈霏还没成名为暴雨心。大学时他们在一节公共选修课上针锋相对。当时的烈霏同学还是那位艺术系的知名“院花”,非常骄傲地和大家分享关于诗词中文学意象的鉴赏心得,比如暴雨是上苍的泪等等中二论调,被差睡着还荣幸到名回答问题的北狗同学不知好歹地怼了一通。
那门文学鉴赏,其实北狗没选,他只是替九千胜去签到的。
他好像还确实......没怎么故意。
“是啊,长得还不错,就是蠢得要死,还贪吃。”
吃个火锅还要致如斯,好深的心机。
最光阴那张脸近距离看果然还有冲击。烈霏眯起了,轻声追问,“你们还住在一起?”
“他来了,我就对他最后一次告白。他不来么,心也不能吃亏......”
不对,他怎么可能比我?北狗往喵了一他的靴,平跟。于是他断定此人要么是尾梳的,要么垫了增。
这又是什么意思?
他好像已经彻底接受了心上人另有所的事实,开始专注地打量起他的前任敌。趁着北狗愣神之际,还伸手戳了一人家的帽,“次不吃火锅了,试试西餐怎么样?”
烈霏倾再靠近的时候,北狗眉一蹙,发现事并不简单。
“别人......”他意识跟着他的话呢喃,实则脑还没有反应过来。心一时分不清是暴雨心竟然也会移别恋还是暴雨心竟然亲他这两件事哪件更让人震惊。
北狗还愣了一,沉声,“抱歉。”连在人家肩上的手都忘了收回。他的声线偏于低沉,认真说话的时候,即使是向来视他为敌的人也不免心神一。
学生时代的最光阴上课被名的次数如同一条无限趋向于正无穷的函数。因为老师不一定记得教室里每一个学生的面孔,但是一到冬天就带着标志狗的帅哥任谁也印象深刻。而九千胜翘课的时机总是那么刚好,显得他就很没心机。
来之后,才知外面不知何时起了小雪,纷纷扬扬的雪花自半空飘落而。北狗又上了那一看就十分保的狗帽,他侧过,一只带着绒手套的狗爪敷衍地拍拍他的肩,“吃饱回家,各找各妈。”
烈霏垂了睫,衬着还有几分薄红的脸,实在可怜,“我妈很早就不在了。”
好吧,或许除了他们最早认识的那一次。
天吃了暴雨心的饭,明天是不是就要取他狗命了。
“你总是让我难受,我知你是故意的。”
耳畔依稀传来一声轻哼,“坏人。”暴雨心就势靠得更近,巴搁在他的肩上,呼的气息起了大衣上厚厚的绒。
他听得半懂不懂,边听还走神,都怪暴雨心说话跟绕令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