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医是很不错,上辈那可是他的梦想,可惜的缘故,他与什么都无缘。
要说程锦文从小也是个聪明的娃,自他爷爷那代来到葫芦村定居以后,给村了不少的善事,也因此得到个大善人的称号,而他父亲也是个踏实的人,继他爷爷之后给村里的孩教教书写写字,忙时也会和他阿爸一起地去忙活,日倒也过的安稳,到了程锦文这的时候,程锦文却和他的爷爷父亲不一样,一门心思的想去闯闯,不愿就这么一辈呆在小山村里,因此等到他长大懂事的时候就跟着镇上的人学着生意去了,把他父亲气的半死,不过他爷爷倒没说什么,只是说了句--想就要好,于是这句话成了程锦文一生的至理名言,辛苦了十年,终于算是了些成绩,早在几年前他就把一家人全都给接到了三河镇里居住了,并且他们家也成为镇上的有钱人之一。
这不,乞颜节的那几天,他就上发现了镇里才刚现的箩筐篮,待留心观察了些日,觉得这些东西的需求量大,很有市场,如果能控制来那也是有些利可赚的。
“没事,梁叔都可以教你,只要你想学。其实梁叔的学问可是很的呢,正好,等过些日他不忙了,让梁叔教大家读书识字吧。”
“小七-小七-小七--”
只见大壮跑的满大汗,气吁吁的跑到菜地坡上面(菜地是在一个小斜坡面),当看见李树的两人,大壮赶紧朝着小七招手,连声说:“小、小七,云天,阿爸叫你们快回去,有客人来了,找你们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啥时候豆角才有卖
☆、23田家有儿
“谢了。”接过来随便了,然后吧吧几往腰带里这么一,动作很是觞,“梁叔说的啊,我没想过,而且我又没学过字,本就是一个字丁都不知。”
条方巾什么的,田阿爸也不知说过多少次,但是小七总是记不住(这丫的本就是不想带),后来云天就总是上带着块。
正当云天还想说什么的时候,突然叫小七的声音由远而近,待声音到跟前的时候,两人才发现是大壮。
看着自家阿爸和人每天挎着篮兴兴的到街上去买菜(也不知他们是什么时候买来的),程锦文暗暗,把此事放上了心,托人稍微打听了,知了原来是葫芦村来的,但由于当时他还忙着那家新开的酒楼的事宜,暂时腾不时间,没想到这一搁就已经过了两个月有余了,楼里的经营也已经正常,他这才有时间考虑这件事,今天一早他照旧到楼里逛了一圈,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梁清影赶着驴车往城门外走去,便赶忙追上前去。
“嗯......”
“嗯?这样可以吗?会不会耽误梁叔的事?”听到可以读书,小七心里也是激动的,不认识字是在也是很苦的事儿,虽然这在大陆上是很普遍的事。
因为对这件事多留了心,因此对于葫芦村里来的人他自然也是会知的,何况像梁清影这样是新来的面孔,而且据说医术又很不错的,就连
程锦文可以说也是个光独特的人,脑也很灵活,不然也不会以十八岁的年纪就开了两家米行,布行,最近正在忙着开家酒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