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暂时解决了狗的问题,叶小楼就没急着回去,而是准备在镇上停留一天,好好看看这里的风土人。自从叶小楼小时候来拜访过鸡伯伯,到现在带着狗来,每次都是来去匆匆,都没能认真的了解一这里,这让叶小楼觉得有惭愧,毕竟是鸡伯伯生活的地方。而鸡伯伯对于叶小楼来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跟长辈一样,小时候就因为鸡伯伯行深不怕他奇特的命格,跟他说过许多话。
等狗要求喝的时候,叶小楼立刻知了这个变化:狗的胃又变大了。
的衣服还是原来那件,但狗已经跟原来的狗不一样了,他长了一些,脸还是圆圆的,不过睛有神不少,鞋可能是太小了光着脚来,模样看上去跟其他五岁左右的小孩差不多大。
老太太说的故事大概要从百年前说起,那时候中国外留洋的学生并不多,她和先生就是其中的一批。在国外见识过洋文化,等回国后也是吃洋餐,喝洋咖啡,穿贴旗袍,踩着蹬蹬响的
忽然一冷风从门灌来,虽然店里的顾客都没察觉到。叶小楼和狗同时转看向门,就看到一个穿着刺绣梅花旗袍的老太太,拄着一个实木拐杖,穿着一双漂亮的跟鞋,笑眯眯的穿过玻璃门走来,见人就问:“请问你见过我的老公吗?”
绷着一张包脸,从袋里掏太岁把玩,狗十分严肃的摇,“我不想吃。”
白泽是吉兽,跟饕餮不同,然而狗在鸡伯伯的帮助完全合白泽的灵血之后……看上去除了变大了一,变成了大狗,别的方面暂时还看不变化。
“想不想吃油泼面?”叶小楼指着不远的一个小吃店说,“闻起来味好香。”
抬手理了理卷发,老太太似乎是没想到会有人搭话,有好奇的看过来,见到是个脸圆,看上去很可的胖娃娃就笑眯眯的说:“我那个老公啊,年轻的时候是远近闻名的男,他追我的时候,我一开始没答应,你想啊,那么帅气的男,怎么也得同样丽的女吧……”
“说说你老公的名字和模样,说不定我就见过。”狗吞一面条,一边拿纸巾手一边说。
关于狗在鸡伯伯家书房发生的事,既然鸡伯伯和狗都没主动说,叶小楼自然也就没有问,而且这个对他来说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狗能平安的活着。
“那我想吃。”叶小楼立即改,拉着狗去店里买了两碗,自己吃一碗给狗看一碗。大概是叶小楼吃起来太香,狗最终也还是拿着筷吃了一些,不过仍旧是不太衷的样。
“谢谢鸡伯伯。”叶小楼激的说。他知要帮助狗有多么困难,因为狗在生死簿上没有名字,而他原本来自地狱,不过是有了一人类的肉而已,想要真正的变成人,还要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好在狗是幸运的,不但遇到叶小楼,还遇到了鸡伯伯,否则他刚生没几个月,肉就会承受不住魂魄的压力,崩溃,从而变成在阳间行走的恶鬼。
取几枚羽递给叶小楼,鸡伯伯有些疲惫的说:“帮他在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