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密欧在削苹果、切苹果的时候,哲老师的职业病犯了,开始巴拉巴拉。
过去,/奸罪的犯罪对象限于女,如果男被同/奸,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难以犯罪论,此类案件法院也无法/奸罪惩,只能以其他罪名轻判。例如参照故意伤害罪。
借用罗密欧手机接通了仔,仔表示不知。当时光线昏暗,人多混战,我趴了后,他们只顾赶紧送我上医院,哪里会注意是不是有一只小小的手机从我衣服里掉去?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哲老师的宗旨和护士小是一样的,都是鼓励我拿起法律武。
我不禁想划划手机来转移注意力。
我泪汪汪地扯被角,哲老师说:“我给你买一个新的吧。”
罗密欧和哲老师赶紧住我,不让我乱动。
我现在只能祈祷它在路上被汽车轮辗轧成粉碎骨,而不是被某人捡到后打开来研究欣赏各种库存。
第110章立千仞02
我不听,挣扎着爬起来,边扯输针边要床。我得回事发地去看看。
掏果刀。哲老师看刀在自己前晃了晃,吓了一,巴巴看着罗密欧从自己手里把苹果拿过去,开始削。
哲老
但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已经将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定义中适用的犯罪对象由妇女扩大到了一切自然人,修正案的这一分标志着受到轻度侵害的男及其他别持有者将正常地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受到侵害的男也可以作为被害人行起诉。
罗密欧训斥我:“别闹,现在跑去,要是现颅继发病变或其他并发症,小命不打算要了?手机而已,丢了就丢了吧。”
我泪汪汪扯被角,想说又不敢说什么。
哲老师和罗密欧说的没错。我的手机并不是什么售价上万的档货,只是比“千元机”略好些而已。手机里也没技术文件或者商务合同那样的重要资料。SIM卡只要带份证到营业厅去就能补办。
我只要赶紧重新个手机,装上补的SIM卡,从云盘载联系人等资料备份,就算基本复活了。
我问罗密欧,罗密欧也不知。我是被仔他们送到医院的,罗密欧接到通知后赶来,我已经在急诊了。
哲老师安我:“手机外,又不贵,不见了再买一个就是了。”
从醒来到现在一直昏呼呼的,现在才发现,几乎是我一分的手机居然不在!这可是我最值钱的财产!
拿什么拿啊,真要找青天大老爷搬法律法规来公正严明,我只有落得被治安拘留、去吃牢饭的份。
罗密欧绷着扑克脸,估计心里万分后悔抢了削苹果的活计,以至于造成哲老师没事于是开始普法的后果。
到摸索,枕没有,被里没有,衣服里也没有。
可是这么并不能让遗失的那只手机存储卡里的小-黄-文小-黄-图和--动-作片从世界上消失,也不能清除浏览里的搜索历史和浏览记录,更不能去掉相册里“奇奇怪怪”的照片。我算是会到及时清理手机是一件多么重要的注意事项了。
……呃,我手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