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摆满了,还要有一文化气息,于是又摆了一座等古希腊风格英雄/石像。石像比例完、肌肉饱满,展示着属于男的肉/,在四周灯的映照仿佛一秒就会动起来。不过呢,可能是摸得人太多了,小弟弟位明显颜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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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但缺也是太过稚,不够游刃有余。郎这个行业,只有貌并不等于能成为一场就能引起尖叫追捧大把撒钱的花魁。
第105章
烈风说:“嘿,那种大佬是这种小破店能留的住的吗?”
“很简单啊。”烈风说,“你注意看他的锁骨和手脚,和真女人不一样。”
我没有拒绝烈风的提议。
烈风似有意似无意地说着。
说的也是,罗密欧并不是这家落花KTV的常驻郎,早不是我等这种指望一单一单客人的等级了。
“我也是听说的。”烈风低声对我说,“要不我们去看看?”
多一个选择也好,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多个朋友多条路,本着这个原则,像南哥这种坏依旧保留在我的联系人名单里。
活的人妖,我一直以为只有到某个以此闻名的国家才能看到,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也能亲
听到薪不隔夜,我心一动:“这么好?”
我笑着随问:“有多好?”
“仔现在去了DS,听说那里待遇比这里好多了。”
老板最反对的就是只靠一两个单一客人吃饭的营销策略,店里需要的是能广泛引客群、拥有巨大金能力的台。可惜这是几个新红牌尚未有的。交际花哪有那么好当。
烈风瞧瞧左右,确认没人注意我们,才凑近我低声说:“知DS酒吧吗?”
DS酒吧可是全S市可称得上消费最端的场所之一。我当然听说过,可惜没去过。
“你怎么知的?”
说起花魁,我就想起罗密欧。
作为S市灰娱乐业消费准杠把之一,DS酒吧的灯光设置那是没说的,恨不得化灯城。迎宾大厅天花板上居然排满了大型晶吊灯。一个挨一个,密密麻麻。人家灯城好歹每一个都是不同款式,这里倒好,全同款。
一名个挑、穿紧包红裙的大波浪女在我面前经过,朝我抛了个媚。她脚踩细跟,蜜桃似的/扭动摇摆,十分引球。烈风说:“别看了,他是人妖。”
到了大厅,场比之前到K县外场的那个会所只大不小。音乐很响,灯光晃得我花缭乱。烈风指给我看,这里是综合的娱乐场所,不但有郎,也有小,以及专职的歌舞人员。五六个小男生穿白西装,白礼帽,正在舞池里百老汇风格的踢踏舞。
“据说底薪全有,包吃包住,薪每天日清,不隔夜。”
人、人妖?!我珠都快掉来了。
服务生们看见烈风和我来,鞠躬喊迎光临,一边引路一边问贵宾几位,我有尴尬,和外国人用这种方式接还是一遭,何况我们并不是来玩的。我刚想解释就是随便看看、不用理我们,只见烈风冲他们一摆手,他们立即心领神会,返回原位置。
前台接待是三名制服服务生,C位直接就是一名金发碧的白种小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