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的寿命大概是十到十五年,小时候养的,现在老死了的确很正常。
在父母边,无论嬉笑怒骂都随心所,她可以当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麦宝儿。
“我觉得你能吃能睡棒,肯定活得很久。”林肯连讲话的语气都没有变。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猫。”
林肯经常远门,对旅行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都有应对策略,和他同行,黎小麦享受了一把邢季礼都没享受到的贵宾级服务。
然而独立和自由这种东西,没有的时候特别渴望,真正拥有了以后也就如同空气一般觉不到它的存在了。
何况她现在真的自由吗?
一想明白她就炸了,一把掀开毯,扑向林肯的座位:“我掐死你个林
所以呢?是先交代自己的童年心路历程,再解释自己如此变态的原因?黎小麦怀疑他是不是要改走忧郁青年路线了。
“然后我就不养了。”林肯淡淡地。
林肯闻言看了她一,还是那种关智障的目光。
然而事实上,“文静典雅”的黎小麦是有些心不在焉,和父母短暂的相聚之后再别离,忽然就有些恹恹的。
差连空的活儿都抢了过去。
回想起当初在军营里,林少爷役她洗衣服的时光,黎小麦觉恍如隔世,躺宽大的座椅里,看着将毯抖落开给她盖上的林肯,直怀疑这人是不是里换了芯了。
经历了半个学期在学业上的打击,自由的她,天天只能把时间花在自习室和图书馆,日过得比三的时候还要苦。
十足一个中二少女血青年。
像现在,他脸上已经完全找不到昨天调戏她的神,整个人就是“优秀”、“贴”、“可靠”的代名词。
“怎么死的?”黎小麦还是忍不住有些好奇。
黎小麦照例是愣了一愣,才整理明白他前言后语的逻辑链。
“然后那只猫死了。”
黎小麦:……
离开了他们,她就是A大几千学中一个普通的学渣,旁边还跟着个居心叵测的林坏。
晕,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烂故事,黎小麦被他雷得困意都消散了不少。
上次分别,她还是一个从未过远门的追梦少女,怀揣着对理想学府和所喜专业的向往,满怀希翼,义无反顾地只一人来到首都,离家走般的刺激中还夹杂着对自由的向往。
以后真的要和他夹缠不清了吗?
林肯的反应是:伸手了她的脑袋,将原本就有些乱的发得更乱。
“说吧,”黎小麦动了动脖,用巴将毯的边压平“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喜我到不可自的?”
“老死的。”林肯回答的很平静。
想到这里,黎小麦的心比较复杂,林肯这厮惯会转移注意力,每次招惹了她之后,都能快速把她哄好,似乎什么境遇都能落于不败之地。
关键他们的颜值还严重超标,待指数飙升。
黎小麦现在有想挑事儿,借机冲淡一离愁别绪,继续:“不是这个原因的话,我真的想不来你为什么忽然对我这么好。”
就在黎小麦不奢望他再开、裹着毯想眯一觉的时候,林肯忽然说。
“然后呢?”黎小麦不怎么有诚意地搭腔,声音懒洋洋的。
裕了,这应该还是一对儿富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