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林安定决定要养这小孩儿,他以后怕真是有的麻烦了。
林安才不这些,伸了个懒腰,叮嘱家给她温一杯红酒就回房了。
林甫噼里啪啦的说了有十几分钟,窗外的雷声“轰”的一声,继而刺的闪电划过别墅的落地窗。
看着林安睛都没眨一,林正德才笑了,无父无犬女,林安得上他女儿。
林安一向是个野心的女人,自然也喜这种好兆。
更何况这小孩长得真的很漂亮,有像小时候妈妈给她买过的一个洋娃娃,在她很小的时候,那时候她的玩还是一屋的洋娃娃,每日只要给洋娃娃们换衣服,摆屋的摆设就好了。
中国人有句古话怎么说来着:“祥瑞之兆,必贵人。”
林正德死的时候都是笑着的,他说:“林安,你天生是我们林家的孩。”
虫吗?
更何况,她现在又有了一个洋娃娃。
林安,站起,里有些众人察觉不到的满足:“行了,养着吧,你们照顾好他。”
林安皱了皱眉,有些不。
不过她从不后悔自己走过的路。
所以他说的要多写实有多写实,要多详尽有多详尽,连这小孩有颗乳牙没换都说了,生怕林安真动了要养这小孩的心思。
林甫连忙说:“倒是没人碰过,我刚刚检查了,他上的官也才刚刚发育,只是外伤比较严重。再一个就是他从小可能没怎么时吃饭,胃不怎么好,还有先天的心脏病,淋雨太久又有肺炎…”
从那天起,林安的玩从洋娃娃变成了枪,学的东西从童话书变成了枯燥的金书。
“啊?”林甫正等着听林安说把人扔去,怎么就又要养了呢?
比起林安,她更想法拉,那个有妈妈和洋娃娃的女孩。
后来林正德的儿死光了,想起他遗落在国外的私生女,为了让林安忘记母亲,只孝顺他一个,他用了手段,在林安面前找人杀了她的妈妈。
这么漂亮个小孩儿,如此恰当的时机。
只是林正德怎么也想不到,林安确实是她的女儿,有耐心谋划了十五年,把他送了地狱,把诺大一个林家,把持在了手心里。
林安也不错。
林甫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堆,眉间有些愁苦,林安这不像捡了个小孩,倒像是捧了尊易碎的娃娃回来。
她站在主卧,她的别墅在南市最的山腰,从她卧室的窗能看到整个南市的风景,包括她在市中心的那栋大楼。
恰好照在阿文可怜又惹人恋的漂亮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