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室、还是外,只要条件允许,我就绝不会穿衣服。
套用一句经典语录,有条件,就必定,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
而随着年岁增长,我的观念也发生了一些改变。
早些年,自己的同时,也希望边的人一起,甚至经常「胁迫」
旁边的人一起,乃至发生了一些不太愉快的经历。
这使我明白到,,是需要者发自心的喜和崇尚,才能会和享受到其中的愉悦和乐趣!。
所以,现在我更享受的是随所的享受的快和乐趣,而不天晴还是天阴,不在何时在何地,不独自一人还是众人乐乐……我和可可一直都觉得,天生活不应该只限于在家裡生活,也不应该只限于偶尔的外天活动,更重要的,应该包括在工作的地方工作!。
不能工作,是天生活的一大缺陷!。
既然有了自己的公司,当然是希望在自己公司实现办公啦。
事实上,这也是我和可可创办自己公司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打工没前途、也没钱图,这自然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工作,一直是我和可可追求的天生活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分。
如果一直在公司打工,工作自然是无稽之谈,以目前的社会观念和习俗,估计没有一家公司的领导吞许员工上班,只有自己是公司的老板,自己有话事权,才有可能得到。
所以在积累了一定的积蓄和人脉后,我和可可就决定创办自己的公司。
我们的公司并不是在甲级写字楼,而是选择了一个旧工厂大厦改造的楼房。
租金更便宜自然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甲级写字楼的理很规范很严格,但正因为很规范很严格,也就相当麻烦和诸多不便。
对于我和可可,自然不是理想的办公地方。
而这种旧工厂大厦理就比较宽松,大厦的单层面积不算很大,我们租了一整层楼,了大门,就是属&65535;我们自己的天地,可说是随心所!。
刚才说到,我俩自己创办公司,其中一大目的就是希望可以办公、工作。
创办公司开始的最初,我们联系了几个老熟人,准确的说,是几个和我俩一样,喜的老熟人。
其实这几个「老熟人」,基本上也是大家熟悉的,比如王的侄女玲玲,老谢的女儿素素,曾经一起维权的萍萍……大家一直都保持联系的,互相很熟稔,听到我俩要创办公司,都十分乐意过来帮忙!。
大家都是发自心喜的天好者,见面后,很快就自然而然的齐齐脱光了衣服,一起讨论公司的规划和前景,一起布置公司摆设,又一起吃喝大快朵颐……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面几个女人,还有万伯,也自告奋勇的过来帮忙,说他可以保安看大门,也可以保洁打杂,还说不要工钱,只要住就可以。
听到万伯这么心,我俩兴都来不及,哪能不给工钱呢!。
我俩特意给万伯安排了一个房间,又亲自开车去接万伯过来。
这几年来,可可一直都有定期去看望万伯,俩人相聚的时光,自然都是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