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
「昨天我也在这里,听到你唱歌了。是你自己写的吗?很好听,很有才。」
「会写歌也不见的是好事。我当初为了学歌,不肯继承家业学医被赶了家门……也当过一阵卖唱的,连饭也吃不饱,最后只能家。」
「你后悔吗?」
「没什么后悔的,学了医,可能就一直被困在一个小地方了。看不到大好河山、会不到各族的风土人,不会遇到那个人,更不会成为一个掌控者……不说了,要不我再给贵人唱一首歌吧。」
「行啊。」
乃真有惊喜。
「贵人要听什么样的?」
「你自己写的,和昨天差不多的。」
看来海蓝阿木的歌的确适合草原人的品味。
「此生最好的运气,就是遇见了你。刚好你也我,我也着你。……我希望五十年以后,你还能在我左右。那时都已白了,还想听你叫我丫,轻轻牵着你的手,静静靠在你。这个画面是不是就叫长相厮守?」
男人不知什么时候走的,法玛鬼鬼祟祟地从楼走了上
来。
「小,小。」
「唉。」
乃真回过神。
「成了没有?我看小魂不守舍的,是不是很过瘾?」
乃真撇了一嘴,「你这个老女懂什么?那事急不得,我们聊了一晚上歌。」
「啊!」
法玛故作惊讶,其实她一直守在楼,当然知楼上两人没有什么。
如果不是对赵淳知知底,她都要怀疑他是不是个男人了,对着只穿了一层麻衣的艳后也能忍得住?总不能老是去找大蛇摩,要矜持一,乃真在里忍了三天,终于迫不及待地又去了。
她决定要加快步骤,她就不相信哪个男人会拒绝自己。
这次两人熟悉了很多,赵淳也没有再面。
两人说说笑笑,很快大完,赵淳过屁想去摩其他位。
乃真开始作妖了。
她耸动了一自己的大屁,「今天骑了一天的,屁有酸痛,帮我一。」
「贵人……」
男人有抗拒。
「快嘛。」
皇后鼻音很重地撒,就像个不明事理的小姑娘。
沉默了一会儿,一双有颤抖的大手上了硕的肉。
两人都暗暗叫了声。
赵淳:好大,好,手真好!乃真:好有力的大手,又温又有力。
两人默不作声一阵搓,肉一会儿扁一会儿圆,被赵淳的大手挤了各种形状。
乃真到了男人对自己丰满的喜,我就知。
她得意地一笑,吐了一气,「好啊!」
翘起了屁,然后把麻衣一拉到了腰间。
已经被得泛红的蜜桃完全袒了来。
「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