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桌坐着三个人,两男一女,最睛的当然是那个个稍矮,在夏末秋初的现在就开始用黑亚麻布把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连脸都要蒙住的女人。
“啊?你们……你们发现了啥?”菲尼克斯也凑了过来。
“谁知呢。”我耸了耸肩,“不过,待会儿我得跟着那个带剑的走一段,我觉他才是最不对劲的。”
自此之后,他更加勤奋卖力地打理教会,招募信众,沟通人民,和当地的军队积极合作,直到那个人的到来——“哪个人?”我喝了酒,刚想喝一就被娜拿走了,“我真没事儿,娜,这是麦酒诶,喝不醉的……好吧好吧,不喝了行吧。”
“所以,老非,那个人是谁?谁来了?”亨利把空了的酒杯放到桌上。
不过就是这样,有前哨站作用的边境村也还是遭了殃,无数没来得及撤离的人被蛮族残忍地杀死,虽然最后大分的田和粮都保住了,但直到现在菲尼克斯想起那些野蛮血腥的场景也是会觉到心悸。菲尼克斯问过这里酒馆的老板,他是一个退伍的老兵,在这个村里开了好几年酒馆,他告诉菲尼克斯,其实,作为前哨站,保不住村,大家一起跑到军队驻扎的城堡里避难才是这里的常态,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是相当幸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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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个女人只是难相,那另外两个就只想让我离得远远的了。
“你就tm成天想着当土匪是吧?”
来到酒馆后,我们了几大杯新酿的麦酒,边聊边喝。
“哈哈。”菲尼克斯摆一副习惯了的样。
“哪个正常的人会背着跟他妈的棺材板一样大的盾牌和比她人还的弓提着那种破破烂烂看着上就断的弯刀去跟人类打仗?MD十个脑袋给你都不够那帮狗吊草的蛮砍的。”亚兰蒙德也带着他的臭嘴凑了过来,“不过那个老登不大一样,只有他的武没有那么奇形怪状,他腰上的长剑好像还没你的长,一米二吧,应该和咱们那边史实剑的长度差不多。”
先说这个把一扇快有门的盾牌放在过上的人吧,他的盾牌是木板包铁,形制像是罗的塔盾,盾牌上有明显的修补痕迹,甚至铁都有开裂后打的补丁,看来没少被砍,他腰间还挎着一把弯刀,光看刀鞘就不是便宜货,也不知拿着那么大的盾牌他要怎么挥舞这把快一米长的弯刀。
“他们,是冒险者对吧。”我很随便地嘟囔了句。
北方的蛮族居住在寒冷的北地与崎岖的山陵中,本无法务农,他们也不想务农,便总是会在秋季时越过边境抢劫村庄,首当其冲的便是这个地方。好在去年蛮族并没有动用太多的兵力,听说是因为落间爆发了严重的乱,他们之间自相残杀要决能统率所有蛮族的首领,才没有一般地犯边境,但今年似乎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其实我们之前也算,只是我们砍人,他们砍别的什么破玩意儿。”亨利凑了过来。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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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呐!走,喝酒去!”我举起手。
这个中年人留着一脸大胡,合着畅快的笑吞,给人一种可靠大叔的觉,但我总觉不对劲,尤其是看到他脖上一个又一个红的印记,还有面连胫甲、战裙都没有,仅仅一条宽松好脱的,我越来越开始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很喜乱搞。
她后背着一把很大的弓,弓臂像是两青葱的树枝,给人一种自然而原始的觉,看样磅数也不会低,前肯定有一块甲,但其他地方就本看不来了,很神秘。
“咳咳。”菲尼克斯似乎不想提那个人的名字,朝着邻座瞟了一,而我也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我跟你。”娜说,我没拒绝。
似乎是发现我在看他,那个人看向我,一嘴大牙,摆很的样,睛在我和娜之间飘,我皱紧眉,不知他在寻思啥,但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在这个边境村锁甲还是满少见的,主要还是贵,不是某些贵族的传家宝很难见到,而他就穿着一油亮的锁甲,里面是显的橘红武装衣,但合着他的型,我总觉里面穿的特别薄,也是,毕竟有那么大一面盾。
菲尼克斯来的时候是末夏初,转几个月过去,了秋天,那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就是蛮族的大举来犯。
看她尖尖的耳朵,似乎是灵(娜说),当然也有可能是混血,材纤细窈窕,即使被布料包裹也有着曼妙的曲线,不过看这个样,她应该蛮不好相的,事实也是这样,我坐到这里后就从没有听见过附近有娜以外的女生说话。
“哎呦,要是有好事儿,兄弟怎么能缺席呢?”亨利凑得特别近,让我咬了咬牙想着要不要给他一,“说吧,怎么抢他。”
“走,喝酒去!……那啥,你们这帮渣滓,”亚兰蒙德也举起手,又盯了一那些士兵,“给爷好好练,到午就自己解散去休息,休息的时候住自己的寄吧,呆在营地里别特么的乱跑,省得我像上回一样去窑里抓人,谁再让我逮住小心我把他拧来挂在营地门;还有,别他妈整天想着偷懒,小心上战场让那些蛮把给你妈的都旋来然后还得让老去给你们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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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菲尼克斯说,他是一年前就来到这边的,他替代了这个村庄的牧师,短暂的适应后兢兢业业地行使着牧师的职责,包括理教会的仓库、分发救济粮还有招揽信众。他一直得不错,也照顾穷人,碑很好。
在士兵们小鸡一样纷纷后,我拉着娜跟着他们去了酒馆。
至于最后一个人,他其实没什么问题,至少看上去是这个样的,他的坐姿、谈吐、行为都很正经,并不像那个大叔一般轻浮,加上那很有骑士范的衣着与铠甲,一看就是贵族,可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要留个心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