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地室。有炉的地室。”
引他们的注意。检察员宣读的起诉书虽然交代了事经过,但用词生刻板,缺少了公众期待的人味。这样一问一答慢慢清谋杀背景的方式则像真访谈,被告人的每一秒犹豫、每一分语调变化都更能刺激旁听者的反应。
“一开始不知。我看到有炉,以为还在国。后来黄劭现,我又以为是在唐人街。直到黄劭告诉我那是在x市,是他所有的一幢复式楼的地室。”
“sanchezharris。”微微垂了睑,魏琳声线平稳,回应的速度恢复如初,“我醒来后看到的是他。他告诉我,是他把我带到那里的。”
不过他并不是完全没有期待。就像旁听席上的那些旁听者一样,他对这种悲剧的故事十分衷。他并不关注故事本的悲剧,只是在隐隐期待那种同心在泛滥、心脏仿佛被揪起来的觉。那种觉烈的时候,甚至会让他在独自一人时默默掉泪。那种觉很好,因为在他为别人的经历泪、悲伤的同时,他能相信他还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类,而不是在这个快节奏的城市中麻木地度过每一天的动,犹如行尸走肉。
“‘那里’?那是哪里?”
“殴打。鞭。窒息。”她半垂盯着自己的手,神麻木,“掉我的指甲。用针扎我的手指。拿压枪……”嘴唇微张,嗓里的声音渐渐收住。魏琳没有继续说去,只缓缓摇了摇,“太多了。我记不清。”
“也就是说,每到你醒着的时候,他看到了,就会待你,是吗?”
书记员将她的回答记录来,又转开视线去留意秦森的反应。他依然在看着魏琳,形一动不动,姿势没有分毫的改变。书记员便去注意他的手。他那双十指交叠搁在桌面的手,指尖充血,关节泛白。这个细节已经暴了他的隐忍。
“你知那是在哪里吗?的国家和地?”
尽他清楚,没有人能真正会这些深陷不幸中的人在经历些什么。旁观者贪恋的不过是那种自己有血有肉的欣,那种欣简直让他们上瘾。
“很多次。”魏琳的表渐趋木然,“我记不清了。只要我醒着的时候他在场,就会开始。”
“你知是谁把你迷晕的吗?”乔茵在这细微的动中紧接着提问。
这个律师想打同牌。书记员终于懂了她的计划。打同牌这一招虽然屡见不鲜,但也屡试不。当然,这对于一开始对一场彩绝的辩护抱有期待的书记员来说,比较令人失望。
“你反抗了吗?”
“我曾经五次去看守所会见你,其中两次你都明确提到过,你是1999年1月31日从那幢复式楼里逃来的。那么从1998年7月29日到1999年1月31日这六个月的时间里,除了囚禁你,被害人sanchezharris还对你了什么?”
“是。”
乔茵的发问却还在继续:“有多少次?”
“我被捆住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