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喻问:“我怎知你说的是实话。”
刀已在手。
岳霄忍不住问:“你要歧?”
冯云君的刀,绝没有他的潇湘剑用得那么好。
“你不知,你也没办法知。”冯云君说,“但若那些人死了……全是因为你,他们才会死。”
喜,恨不得偷偷地去摸一摸它,可凌行之刀不离,他没有机会,这么多年来,他对歧的痴迷已近乎执念,他觉得自己已修了许久的歧刀法,武功长得却没有他所想的那么快,想必是因为此刀不在手中的缘故。
可他抬起,看到的却是沈清喻手握岳霄的长刀,已斜朝他劈了过来,冯云君急忙抬起歧格挡,双刃相交,铮然作响,冯云君被震退一步,再侧目去看,恰见岳霄自腰侧的刀鞘之中,将那柄短刀了来。
不知为什么,冯云君好像并不明白这个理。
更何况冯云君是江湖闻名的潇湘剑客,他更擅长的该是他的潇湘剑,而不是半途捡起的歧刀。
他听见沈清喻的声音中好像带了一丝同。
他们已纠缠了许久,溯阳花的药力渐渐消失,冯云君肩上剧痛不止,肋又中了一刀,他的动作已越
“不过。”他把自己的潇湘剑丢到一旁,将歧拾起,哈哈大笑,,“你们也没机会走去了。”
若不是他,这些人本不该被冯云君抓走的,而要想救那些人,他就只能相信冯云君。
刀到了两个人手里,远比在他一人手中时威力更大,长刀临敌,短刀制胜,岳霄的刀比歧要重,可不知为何,沈清喻却觉得极为趁手,他以长刀掩护岳霄的短刃,竟真令冯云君节节败退。
江湖上从未有人见他用过短刀,好像那只是一柄华而无用的装饰,于是冯云君几乎也要忘了此事,沈清喻却对此再清楚不过。
沈清喻握紧刀柄,见冯云君洋洋得意,他却好似万般犹豫,甚至岳霄拉住他的手,对他摇了摇,示意他万不可这么。
“我以为你习武多年,应该比我要明白这个理。”沈清喻说,“刀剑不过是你手中的,真正重要的,是用的人。”
他见沈清喻微微皱眉,那目光古怪,似是还在犹豫,急忙又往说:“他们如今虽还有命在,可我离开之前熄了那的火,他们几日不曾吃饭,如今这天气,你若是去得稍迟一些,他们可就要没命了?”
他割破了沈清喻的手,却也被岳霄的短刀划伤了肋。
再说,如今沈清喻手中已没有武了,他难还赢不过一个手无寸铁之人吗?
而这一世,是与他并肩而战。
……
他大约是把自己放得极,以为自己修的歧刀谱万无一失,他练了多日,武功应当突飞猛,又觉得自己天赋异禀,绝非池中之,只要有了歧这等宝相助,他纵横称霸江湖之日,必然指日可待。
歧刀与它的刀法本就该相辅相成,他现今与沈清喻和岳霄二人不分上,若这刀到了他手中,他应该立即就能杀了他们。
上一世他见岳霄短刀,是拼死一搏,豁命去保护他。
歧刀掉在冯云君脚,冯云君已忍不住自己的笑,他弯腰去捡歧,一面:“他们就在猎家中的地窖里,你们搜遍了镇,怎么忘记再去猎家里看一看。”
沈清喻深深了一气,咬牙将刀归鞘,从腰侧解,朝冯云君丢去。
冯云君有些不耐烦,:“快将歧丢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