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父亲就找到了小少爷的栖之地,他略作了解,知儿当初是被一家娶不起媳妇儿的农低价买来,又当儿又当苦力,心里不禁五味杂陈。他心知自己欠儿太多,这么多年他风餐宿也吃了足够的苦,于是当即决定要给农一笔钱,把自己的儿“赎”回来,带回家。
看一段路就将走到尽
离别的那一天,农没有去送他,他只是坐在小少爷刚开始来的时候坐的那个小板凳,拿着自己的长烟杆起了烟。
小少爷开始两天还脾气,宁可饿着也不低,到了第三天,他就开始熬不住了。偏偏其他人吃饭总要围着他吃,像是故意整他一样。那在小少爷里看着如猪一样的糟糠,也不知被灌输了什么法,居然带着的香气围着他打转。小少爷最终还是因为一饭妥协了。
他背上背着崭新的书包,沉默无言的跟在他爸边,前面引路的不少人是专程来接他们离开的。
小少爷在饭的驱动,终于摘掉了满的傲慢,重新人。他从怎么分辨识别植材,到如何使用各类工,到怎样和辅助劳作的小动们产生默契,与它们相互合地活,再到怎么通过自己的手,把丰收的材变成可以肚的饭菜。
夜晚的风很凉,周围也很静。小少爷走在青石板路上,心里像是擂鼓一样极为烦躁。
父亲觉得十分可笑,心说自己儿本该过着锦衣玉的生活,结果跑来这里吃了满肚的苦,如今终于可以认祖归宗,脱..布麻衣,重新过上衣来张手的日,他有什么理由会拒绝离开?
门,全都各各的,唯有他屁像是涂满一层厚厚的胶,始终不离一方小凳。村里人也不他,也不着赶着让他活,但是到了吃饭时候,谁付了劳动谁就有饭吃,劳动的多的,自然得到的饭也多,至于像小少爷这样的,那是一粒米都分不到的。
他在这个陌生又渐渐熟悉的环境中一连生活了十年,十年后的某一天,他怎么被意外卖来的,又怎么意外的与他的生父亲来了一场绝世大重逢。
小少爷想起从前自己刚来时,那时他一心想要逃跑,回到属于他的大都市。然而凄凉的大山阻挡住了他的去路,将他并不怎么壮的躯死死的困在这里。如今十年过去,他早已变变壮,而山里的夜路也没有从前那么可怕。
再见到父亲的时候,他已经两鬓斑白,曾经在他中无比的姿也略微有些佝偻弯曲。他见到了他想念了十年的父亲,可在父亲认他来之前,他却转就跑。
父亲与他毕竟血脉相承,虽然他与走失时的相貌早已相差甚远,但父亲还是凭借他们的亲将他认。
但是妥协并不代表他就忽然肩能扛手能提了,他依然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分,甚至正忙没帮上,还频频给村里人帮倒忙。要不是别人知他被饿了许多天,一切为了吃饭,他们都要以为这小兔崽是故意为之,专程来给他们搞破坏的。
农没要父亲的钱,他表示如果小少爷愿意跟他走,大可直接离开,但如若他不愿意走,也希望父亲不要求。
儿果然没有让父亲失望,他不过简单一说,儿便默默地收拾起了行李。
星星的火光时亮时灭。村里黑咕隆咚的,连人的轮廓也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