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回过神来,男人早已跑去好远。包包里面可是要给言旭买粉的钱,如果没有,言旭会挨饿的……想到这里,她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一鼓作气地朝那个男人跑去,追过了他,一把抓住包包:“放手!把包给我!”
了来。
言沁则在C市找了一家名叫“快加好”的家政公司,当起了终工。她每天都拼命工作,才能勉养活自己和孩。
安然与抢包男对视了几十秒,最终,抢包男悻悻地逃走了。
抢包男吃痛地住手,冲男人:“劝你不要多闲事!”
两年之后,冬天再次来临。
*
这个孩真的很命苦,一生来就被检测患有先天毒症,需要肾移植。可是,言沁想尽办法也找不到合适的肾源,而且手术的费用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唐心的泪,一滴一滴掉在报纸上,渐渐化开,犹如一朵朵绽放的雪花。她不会忘记,那天傍晚他忍着的剧痛,送她计程车的景,也永远都不会再忘记,曾经有个男人如此她,甚至为她失去了生命。
*
第二天,言沁班后,她拿着午三个小时的钟工工资,急匆匆地回公司。
白天忙得没有任何时间去多想些什么,只有到了晚上,万籁俱寂时,她才会受到自己对皇甫熙的思念,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没有那么剧烈了,但却像是不停冲刷着石的溪,一一把石腐蚀掉。
但是,男人怎么可能轻易放手呢?他大力扯着包,凶神恶煞:“给我!”
就在言沁力透支即将放弃时,突然,一辆宝轿车停在了路边,来一个男人,不由分说地对着抢包男就是一通猛揍。
人就是这样,只有等失去了之后,才会意识到它曾经那么绚烂地存在过。
每次一班,她都恨不得自己能飞,能以最快的速度飞到公司签完到之后,再飞回家里。她得赶快准备一,去医院看言旭。
他停止了呼。
透过摇曳的烛光,她看到躺在床上熟睡的孩――她跟皇甫熙的儿叫言旭,才一岁大。
古泽实在看不惯她一个才二十岁的少女如此艰难地带着孩,就一个人去了外地打工,每月寄一些微薄的收回来。
突然,一个男人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从她边跑过,并且快速抢夺了她手中的包包。
*
言沁愣愣地看着前这个英俊的男人。他是“快加好”家政公司的总经理,安然。两年间,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帮她很多忙。
“谢谢。”言沁接过包后不敢多停留,想要上跑去公司,但是双一迈,脚踝就传来钻心的刺痛――刚刚她在追抢包男的时候,把脚
男人却没有丝毫的畏惧,纠起抢包男的衣领,说:“你要么赶快,要么去牢里呆着。”
二十岁的生日如期而至。在一个狭小的租屋,言沁为自己燃了一只蜡烛。
第二天,一则爆炸的新闻,登上了各大国际媒的版条――“国际金巨,法裔男E.Gounelle于荒野暴毙。”
安然把包还给了言沁,像个大哥哥般提醒,“以后要小心一,这种偏僻的路,不要一个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