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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与邪祟成婚后,我离不掉了 > 分卷阅读78

分卷阅读78

这谁受得了呀。

料理和餐厅的简介,但是一次节目能吃几个菜,能走几个店。

成年时多瘦,小时候脸都是的,周雾经常两只手去那狗脸,得扁扁的。

半夜起来嘘嘘时,他朦朦胧胧地掀开被去,等他路过洗脸台,他又能看到自己后跟着个黑

百里弃低着时,长发垂落到地面,形成纹般蜿蜒的纹路,冷白指骨握住白脚面,一将鞋穿上。

这是他的习惯,他碾着碾着,白熊鞋就不知跑到哪儿去了,脚在桌摸索了一会,到一个冰凉的东西。

到了初中,周雾去镇外读书,初二暑假回家的某一天,他发现,狗不见了。

黑芝麻不耐烦了,就用前爪来扒拉自己的手。

但是这段回忆是周雾记忆最深刻的,因为芝麻糊陪了他整个小学。

周卫国,他是不敢问的,他偷偷去问他妈,他妈别开,摸了摸他的,没说话。

刷牙时,弯腰去吐,抬就见镜里多了一个轮廓。泡脚时,伸手去找渍,一只手就会伸过来递给他。

没嘘歪。

它通乌黑,即使只吃剩饭剩菜也发亮。

简直像是一条大狗狗,早上坐着前往台里的地铁上,周雾这么想。

周雾一低,百里弃正把鞋捡过来,然后单膝半跪,伸手过来。

周雾低着,脸上的红像是要滴来番茄汁一般,想收回脚,却怎么也收不回。

后,那只手伸勾住他的手指,周雾转后将他扳回来,面对面躺着。

童年并没有太多好回忆。

周雾突然就想到,他家以前的那只黑土狗芝麻糊。

来,周雾发现,今天鬼的心格外地好,自己在家里忙前忙后,他都跟着,然后搭手帮忙。

他把周卫国最喜的昂贵

……

他一直以为狗走丢了,在镇上扒着一家一家去问,最后一无所获,直到上了中,他才意识到,当初那锅肉。

周雾嚎啕大哭,自己最喜,最宝贝,最珍惜的东西,不仅被扼杀掉,甚至在对方的记忆里没有留痕迹。

周雾手一抖,差就嘘歪了,然后他就见鬼冰凉凉地手扶住小周雾。

芝麻糊从那时候开始,就一直陪伴着他。

人,对好看的事都没有什么抵抗力。

那时周雾六七岁,刚上小学,亲戚家的狗产了一窝,多的就送到他家来。

然后周雾就了坏事。

等到鞋穿上后,他才小声说了句:“谢谢……次我自己来。”

几页翻过去,差不多就没了,周雾在资料上涂涂改改,放在白熊拖鞋里的脚来,踩在白熊上碾着。

第二天,他发现周卫国和他兄弟喝酒时,桌上多了一锅肉,闻不来是什么肉。

他大闹了一场,但是周卫国甚至忘了这回事,将他揍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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