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隶的嘴作为垃圾桶,桶,烟灰缸!
06、隶的所有位都归主人所有,主人可据自己的喜好留纹,烙印穿刺环等。主人可完全自己的意愿对待隶。
07、隶没有人格、人权、自主、自由包括和官,所有的一切完全属于主人的私有品,有主人任?意支和享受等同于其他生活工。即使在公共场合只要主人命令都必须无条件服从。
08、隶在任何场合、时间、未经亡人允许都不得有任何的释放或者达到,必须永远放弃自主的权利除非主人允许。
09、签合约之日起隶自的一切工作、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通讯都即刻停止。隶的和官都将是主人所有,无条件的完全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接受主人的任何惩罚!
2?专円条款
01、隶没有任何地位和权力。
02、隶从真正意义上成为主人的隶,即隶之份为真实的切实存在的而非虚拟游戏。
03、隶求要明确自己的份,天生就是牲畜生。主人完全不会把隶当人看待!
04、隶本并不有任何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尊严,隶一切权利与尊严均归主人所有,主人可任意将之剥夺或赐予隶。
05、隶不得涉主人的其他生活,努力帮主人分担任何事!
06、隶必须接受主人的任何命令或者施加的任何惩罚,都必须服从而不得有任何反抗。
07、每天天,喝都必须主人要求执行!
08、必须主人要求穿着!在主人无特殊命令达时需保持。
09.如隶工作时间为24小时/天无休息时间,其休息时间均应视为主人所赏赐,主人有权利让连续伺候自己或者连续受罚而无休息。
10、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面前,隶的份不会改变。
11、即使由于主人的原因,不需要隶在其朋友或者家人面前展示自己的份,也要对主人的朋友家人予以尊重,心中也必须知自己之卑贱,不得有任何怠慢或亵渎。
12、如果主人愿意可命令隶在任何时间任何地任何人面前保持隶的份与态度。
13、必须完成主人所交代的任何工作不得抗拒。
14、必须无条件的接受主人任意的殴打、辱骂、羞辱、玩。
15、必须使自己成为主人的厕所、痰盂、因缸?脚凳、鞋等一切主人所命令之品。
3.附则
01、本契约为隶自己真实意愿所编撰,自愿主动放弃正常人拥有的一切权力,心甘愿无怨无悔的愿意主人的隶,主人拥有最终解释本契约的权利。
02、在本契约的基础上主人可单方面任意修改或者添加本和约之容,必须接受不得有任何异议。
03、自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即成为主人之完全隶,隶的一切包括生命均属于主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