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疼痛、无和漠视,叶修在几乎筋骨皴裂的酷刑,居然还有力气分神想:靠,这才是又心。早就说不要牧师了的……
得益于混沌之力,神魂受到威胁,叶修自动生成一个小漩涡,于两乳之间盘旋,保一丝神志清明不失,类似分。
叶修将神思隐于阴阳鱼,任凭肉在张新杰手中濒死般颤抖弹,心中思绪却跟速运作的搜索引擎一般,飞快地划过无数类似的件:红、细丝状、能、有冷、带阴阳、直指人心,无限放大望……
……
血筋!!!
血,简言之,就是血族中的败类,堕者。叶修跟张新杰去过欧洲,参加过血族夜宴,对血族正统和异端之争,也略有所知,恰好,张新杰还确乎有一团血筋。
张大牧师有收藏癖,尤其是收藏战利品,血筋也是战利品之一。据说当时血族和血拉锯战了三百多年,终于面临决战,张新杰被他的亲王叔叔请去,当辅助治疗的外援,好巧不巧,那只血王负伤后逃过来休养的地方,正是张新杰战后休憩的湖边。
牧师本就是偏攻的治疗,张新杰更是治疗中武力值超群的,一个负伤的王,直接上去单挑了——反正他有逆天的治疗能力。最后,血被活活磨死,化血浆,将整个湖都染作血海,也算尘归尘,土归土,血回归血。
待血海退散,张新杰于斑驳血的湖底,拾取一团非光非气的红线状质,即是血筋。
张新杰曾经跟叶修说过,血筋是血王一华所化,其形非实非虚,经过提炼,用来侵神识,易如反掌。又因血所修,以,所以理论上,此可以从识海,挑动最深层的望……
没错,就是这个鬼玩意!看现在的效果,张新杰是将血筋炼制成他设想的样了。
因此,这个犹太凳,还真的是要在张新杰手中,才能显最大的威力——谁让他是魅呢。
叶修连分都忍不住要叹气:一千年都不见得一次的血王,了也不见得能杀得到,得到血筋,纯属于机缘巧合。再炼制成,得投多少力,又要冒多少风险。他倒好,就这样个刑,放到自己上来玩了。
想想那金属中张牙舞爪的血筋,可见张新杰在这个凳上没少功夫。
哎,恶趣味都这么敬业啊。
叶修抬去看张新杰。